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权益变动公
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融致诚柒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融致诚柒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融致诚柒号”)持有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232,594,216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988%,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4年10月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华融致诚柒号计划在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1月3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7,2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0012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2024年11月1日,公司收到华融致诚柒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华融致诚柒号于2024年11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12296%,华融致诚柒号持股比例由5.0012284%下降至4.999998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融致诚柒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7,2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0.00123%)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融致诚柒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2296%。具体减持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元/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股份来源 |
华融致诚柒号 | 集中竞价 | 2024年11月1日 | 8.26元/股 | 8.26元/股 | 57,200 | 0.0012296% | 重组上市时获得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华融致诚柒号(深圳)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232,651,416 | 5.0012284 | 232,594,216 | 4.999998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2,651,416 | 5.0012284 | 232,594,216 | 4.999998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融致诚柒号减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 华融致诚柒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华融致诚柒号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