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四)回购用途及回购规模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1,100,000股,不超过1,7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1.9%,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1,870万-2,975万,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实施期间
1.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2.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结束: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3. 公司根据回购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实施回购: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2) 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截至上月末累计回购情况回购实施进度:截至2024年10月31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78.70%。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77,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78.70%,最高成交价15.4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4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8,201,332.51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61.18%。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