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000056证券简称:皇庭国际)于2024年10月30日和2024年10月3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征询核实,现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与连云港丰翰益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翰益港”)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双方就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投资”)资产及债务重组事宜达成合作。自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后,双方积极走访接洽各银行债权人,并商谈债务和解方案细节,但截至目前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本次债务重组合作和重大资产出售仍处在商谈阶段,目前公司与合作方、各银行债权人尚未签署任何协议,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经核查,除上述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
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除前述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7亿元,同比下降23.50%;实现净利润-1.13亿元,同比下降22.53%;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查阅公司的定期报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