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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宁:关于发行认购对象出具承诺函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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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ST新宁 公告编号:2024-062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认购对象出具承诺函的提示性公告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于同日与大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河控股”)签署了《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大河控股发行股票数量为111,671,779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价格为3.75元/股(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41,876.91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已取得发行认购对象主管机关的批复。

2024年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在审核期间,发行认购对象大河控股就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作出了募集资金使用、一定期间内不主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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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渡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等一系列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9月2日期间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及相应修订稿。在此,将大河控股关于履行认购义务作出的相关承诺向全体投资者提示如下:

“大河控股承诺,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严格按照《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等一系列相关协议的约定,及时履行认购义务,若新宁物流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大河控股仍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协议的规定,参与本次认购,启动相关发行程序。”

特此公告。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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