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到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李萌迪先生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到期购回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到期购回的情况
2024年10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李萌迪先生对2,800,000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进行到期购回,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 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李萌迪 | 是 | 2,800,000 | 14.83% | 2.30% | 2023年9月19日 | 2024年10月31日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控股股东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李萌迪先生所持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李萌迪 | 18,884,629 | 15.55% | 6,680,000 | 35.37% | 5.50% | 0 | 0 | 0 | 0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萌迪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和强制过户风
险。
2、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到期购回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股票质押式回购到期购回交易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