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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3-14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与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分别签
订 IC 封装协议,与厦门永红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原
材料采购协议。公司预计与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合同总金额不
超过 9,000 万元,与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 2013 年合同总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与厦门永红科技有限公司 2013 年合同总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与宁波康强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合同总金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
     2、2013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肖胜利、张玉明分别任厦门永红科技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永红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和监事,在审议公司与厦门永红
科技有限公司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
     3、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
尚须获得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
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
                                                                                  单位: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计金额           发生金额
                                                                                     比例(%)
               厦门永红科技有限公司                不超过 3,000        1,491.25           7.08
原材料采购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 15,000       11,252.68          10.05
                          小计                    不超过 18,000      12,743.93           17.13
IC 封装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 9,000        5,733.59           3.62
              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            不超过 5,000     2,738.98        1.73
                         小计                不超过 14,000     8,472.57        5.3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86,816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向
东;住所:杭州市黄姑山路 4 号;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电子零部件及其他电
子产品设计、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3]318 号审计报
告 , 截 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杭 州 士 兰 微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资 产
3,350,408,146.52 元 , 净 资 产 1,713,045,255.13 元 , 2012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1,349,024,202.50 元,2012 年度净利润 19,968,002.77 元。
       2、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00 万美元;法定代表人:高耿辉;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黄姑山路 4 号;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和分立器件的设
计、生产和应用服务。
       根据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该公司的总资产为 387,785,790.67 元,净资产为 236,485,941.96 元,2012 年度营
业收入 23,280,871.97 元,净利润 660,014.27 元。
       3、厦门永红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6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吴昭才;住
所: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下坂路口鸿翔楼北侧;经营范围:设计制造集成电路及
半导体器件的塑封引线框架、电子元件、模具;组装电子器件、整机;出口本企
业生产加工的产品和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生产技术、设备、原辅材料及备品备
件。
       根据厦门永红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厦门永红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 356,112,316.37 元,净资产 120,566,924.13 元,2012
年度营业收入 212,804,211.17 元,净利润 5,500,125.02 元。
       3、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620 万元;法定代表人:郑康
定;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金源路 988 号;经营范围:制造和销
售各种引线框架及半导体元器件,半导体元器件键合金丝和蒸发用金丝,键合铜
丝,合金铜丝,智能卡载带,提供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1,638,050,011.27
元,净资产 622,502,717.97 元,2012 年 1-9 月营业收入 956,344,028.16 元,净利
润 16,279,756.75 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董事罗华兵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华兵任该公司董事、总经理。
       3、厦门永红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长肖胜利兼任其控股股东厦门永红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张玉明兼任其控股股东厦门永红集团有限公司监
事。
       4、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聘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毕克允为本公
司独立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公司经营情况一向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
目前不存在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四)与关联人进行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公司预计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32,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在 2013 年度按照根据市场定价的定价原则,与杭州士兰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 9,000 万元的产品封装交易;
       2、公司拟在 2013 年度按照根据市场定价的定价原则,与杭州友旺电子有限
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 5,000 万元的产品封装交易;
       3、公司拟在 2013 年度按照根据市场定价的定价原则,与厦门永红科技有限
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 3,000 万元的原材料采购交易;
       4、公司拟在 2013 年度按照根据市场定价的定价原则,与宁波康强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原材料采购交易。
       三、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
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双方根据自愿、
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公司分别与杭州
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签订《IC 封装协议》,与厦门
永红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材料采购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
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
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
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
造成不利影响。
    与每位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
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云庭、王芹生、陈斌才审阅了《关于 2013 年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2013 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友旺电子有
限公司、厦门永红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
允、公平、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 2013 年内与上述关联方开展材料采购及 IC 封装业务。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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