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16 证券简称:中草香料 公告编号:2024-111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十七条 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以及投资者保护机构持股行权、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纠纷调解、代表人诉讼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项活动,公司应当积极支持配合。第十八条 投资者与公司发生纠纷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投资者提出调解请求的,公司应当积极配合。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