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易储实施增资扩股并进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的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询问,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性作了认真审核,我们依据已获得的足够的信息及我们的专业知识,对本次交易作出独立判断,本次深圳易储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优化深圳易储治理结构,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稳定和吸引人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审议和决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深圳易储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署页)
黄浩钧 徐光华
徐一新 王金本
2024年10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