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桂溪街道锦云西一巷成都交易所大厦14楼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
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7票同意、关联董事李凯先生、姚婧女士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材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锂精矿的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向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材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