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657,447,722.92 | -16.51 | 2,419,136,750.32 | 7.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048,764.13 | 不适用 | 21,294,194.59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982,076.43 | 不适用 | 53,390,507.20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7,386,251.61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82 | 不适用 | 0.0105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82 | 不适用 | 0.0105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59 | 减少9.92个百分点 | 6.12 | 增加24.27个百分点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 | 2,152,453,151.53 | 2,141,563,498.58 | 0.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376,764,074.19 | 319,667,332.55 | 17.86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本期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4,916,310.47 | -34,384,232.82 | 主要是按照四川信托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无偿让渡持有的四川信托22.1605%股权。2024年9月2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不再持有四川信托股权,公司将长期股权投资——四川信托进行处置,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3,594.46万元计入当期损益,故该事项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3,594.46万元。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39,216.68 | 2,324,450.0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2,617.90 | 13,521.1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6,944.43 | 50,019.4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1.58 | 31.58 | |
合计 | -34,066,687.70 | -32,096,312.6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变动比例(%) | 主要原因 |
货币资金_本报告期末 | 63.11 | 主要是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
预付账款_本报告期末 | 134.25 | 主要是公司对部分采购订单采用先款后货方式结算,本报告期期末尚未到货结算所致。 |
其他应收款_本报告期末 | 38.49 | 主要是期末应收暂付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_本报告期末 | -50.32 | 主要是期末增值税进项税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
在建工程_本报告期末 | 249.06 | 主要是公司清洁安全技术升级项目等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_本报告期末 | -37.75 | 主要是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已收到搬迁补偿款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_本报告期末 | -87.61 | 主要是已支付上年末应付工资、奖金所致。 |
应交税费_本报告期末 | -72.73 | 主要是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已缴纳上年年末计提的所得税所致。 |
应付股利_本报告期末 | -94.97 | 主要是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支付前期应付股利所致。 |
租赁负债_本报告期末 | -42.08 | 主要是公司支付房屋租赁费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_本报告期末 | -85.50 | 主要是按照四川信托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无偿让渡持有的四川信托22.1605%股权。2024年9月2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不再持有四川信托股权,公司将长期股权投资——四川信托进行处置,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3,594.46万元计入当期损益,故该事项对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金额为-3,594.46万元。 |
营业收入_本报告期 | -16.51 | 主要是第三季度受市场行情变化影响,磷酸盐系列产品、复合肥销售量比上年同期下降,本报告期化工业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等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按照四川信托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无偿让渡持有的四川信托22.1605%股权。2024年9月2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不再持有四川信托股权,公司将长期股权投资——四川信托进行处置,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3,594.46万元计入当期损益,故该事项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3,594.46万元。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 不适用 | |
基本每股收益_本报告期 | 不适用 | |
稀释每股收益_本报告期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_本报告期 | 减少9.92个百分点 | |
营业收入_年初至报告期末 | 7.90 | 主要是本年年初至报告期末锌产品、复合肥销售量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不适用 | 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1、受市场行情变化影响,磷酸盐系列产品、复合肥、锌产品销售价格比上年同期上升。2、公司伴生稀贵金属提取技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不适用 | 术取得了较大突破,提高了原料中伴生稀贵金属金、银、铜等的回收率;同时受美联储降息预期增强、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等国际国内宏观因素影响,黄金、白银、铜等贵金属价格大幅上涨,副产品价值大幅上升,有效降低了锌冶炼综合生产成本,锌产品毛利率上升,公司锌冶炼实现扭亏为盈。 |
基本每股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不适用 | |
稀释每股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_年初至报告期末 | 增加24.27个百分点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_本报告期末 | 17.8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不适用 | 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年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不适用 | 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年年初至报告期末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不适用 | 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公司偿还的银行贷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投资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 -3,993,399.68 | 主要是按照四川信托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无偿让渡持有的四川信托22.1605%股权。2024年9月2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不再持有四川信托股权,公司将长期股权投资——四川信托进行处置,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3,594.46万元调整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故该事项对公司当期投资收益的影响金额为-3,594.46万元。 |
资产减值损失_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不适用 | 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收入_年初至报告期末 | -72.24 | 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上年公司将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所致。 |
所得税费用_年初至报告期末 | -82.98 | 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净利润减少,年初至报告期末计提的应交企业所得税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1,69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486,237,405 | 23.93 | 0 | 无 | 0 |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其他 | 115,628,233 | 5.69 | 0 | 无 | 0 |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名嘉百货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100,000,000 | 4.92 | 0 | 无 | 0 |
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0,000,000 | 2.46 | 0 | 质押 | 50,000,0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其他 | 28,750,623 | 1.41 | 0 | 无 | 0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其他 | 25,522,175 | 1.26 | 0 | 无 | 0 |
付金朋 | 境内自然人 | 25,010,062 | 1.23 | 0 | 无 | 0 |
向克坚 | 境内自然人 | 23,483,706 | 1.16 | 0 | 无 | 0 |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255,366 | 0.95 | 0 | 冻结 | 16,673,4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6,371,200 | 0.81 | 0 | 无 | 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86,237,405 | 人民币普通股 | 486,237,405 | |||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115,628,233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628,233 | |||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名嘉百货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0 | |||
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8,750,623 | 人民币普通股 | 28,750,623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25,522,175 | 人民币普通股 | 25,522,175 |
付金朋 | 25,010,062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10,062 |
向克坚 | 23,483,706 | 人民币普通股 | 23,483,706 |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 19,255,366 | 人民币普通股 | 19,255,36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37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371,2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和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名嘉百货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向克坚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3,480,006股 |
注:“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是由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开立的临时账户,不受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管理,该账户持有股份期间不行使对应股东表决权。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 | 1,713,500 | 0.08 | 408,000 | 0.02 | 16,371,200 | 0.81 | 0 | 0 |
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注:本表“期初”指2023年12月29日。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16,371,200 | 0.81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实业”)于2023年6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4年7月19日,什邡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什邡法院”)裁定批准《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宏达集团、宏达实业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将承接宏达实业所持公司536,237,40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6.39%。
因执行重整计划,2024年9月5日原登记在宏达实业证券账户中486,237,405股宏达股份股票(无限售流通股)过户至蜀道集团的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23.93%。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蜀道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9月14日,什邡法院根据重整计划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宏达实业100%股权变更登记至蜀道集团名下。宏达实业持有的50,000,000股质押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因涉诉暂缓确
认,暂时无法交割,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计划,该笔债权暂缓原因消除后30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将协助该50,000,000股股票交割并登记至蜀道集团名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蜀道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6.39%,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中,蜀道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86,237,405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3.93%;蜀道集团通过宏达实业间接持有公司5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该部分股票尚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2.46%。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2日、5月13日、6月13日、10月11日、10月17日、12月26日、2024年5月28日、6月19日、7月6日、7月22日、7月25日、8月31日、9月6日和9月1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的提示性公告》(临2023-023)、《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临2023-024)、《关于法院受理申请人对控股股东重整申请的公告》(临2023-028)、《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的公告》(临2023-037)、《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临2023-038)、《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临2023-039)、《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临2024-021)(临2024-022)(临2024-024)(临2024-02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临2024-027)《宏达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宏达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宏达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临2024-04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临2024-047)。
(二)调整董事、选举新任董事长情况
1、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因工作原因,公司原董事王延俊先生、蒲堂东先生于2024年9月10日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乔胜俊先生、罗艳辉女士的董事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乔胜俊先生、罗艳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乔胜俊先生、罗艳辉女士的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止。
2、选举新任董事长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黄建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黄建军先生不再继
续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黄建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选举董事乔胜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并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变更为乔胜俊先生,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乔胜俊先生的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于2024年10月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0月18日取得了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2日、9月28日和10月22日披露的《宏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42)、《宏达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4-062)《宏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63)《关于选举董事、选举新任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临2024-064)《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并换领营业执照的公告》(临2024-068)。
(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609,600,000股股票(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6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285,292.80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取得蜀道集团批复,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9月24日和10月10日披露的《宏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48)、《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获得蜀道集团批复的公告》(临2024-061)、《宏达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4-066)等系列公告。
(四)四川信托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
2020年12月,由于违规经营,监管部门联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组,对四川信托实施管控,
开始进行风险处置。2024年4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复同意关于对四川信托实施破产重整的行政许可申请。2024年4月7日,四川信托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备重整原因为由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市中院”)申请重整。2024年4月23日,成都市中院裁定受理四川信托破产重整申请,指定四川信托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并发布了债权申报和召开一债会的公告。2024年6月11日,四川信托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2024年8月8日,四川信托管理人按计划与重整投资人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2024年9月5日,四川信托管理人发布《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成都市中院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四川信托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鉴于四川信托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本次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四川信托现有出资人无偿让渡持有的四川信托100%的股权,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置。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参股公司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四川信托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意公司无偿让渡持有的四川信托22.1605%股权,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涉及四川信托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的相关事宜。根据公司董事会会议意见和授权,公司作为四川信托的出资人,在规定表决期限内对四川信托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了表决。2024年9月20日四川信托管理人发布《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出资人组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4年9月27日,成都市中院裁定批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原持有四川信托22.1605%的股权,对其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基于对四川信托风险情况的判断,公司已于2020年度对四川信托股权投资的账面金额19.05亿元,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按照四川信托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无偿让渡持有的四川信托22.1605%股权。鉴于四川信托重整计划于2024年9月27日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公司不再持有四川信托的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定,公司账面应该将长期股权投资——四川信托进行处置,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3,594.46万元按相同的基础计入当期损益,故该事项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3,594.46万元。内容详见四川信托及四川信托管理人在其官网和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
告,以及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日、4月24日、9月21日、9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临2024-004)、《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24-005)、《关于参股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公告》(临2024-060)和《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24-065)。
(五)公司就金鼎锌业9%股权事项向宏达集团申报债权获法院裁定确认情况公司原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其中51%的股权系2003年-2006年通过向金鼎锌业增资49,634.22万元取得,9%的股权系2009年3月公司与宏达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从宏达集团以92,873.52万元受让取得。因合同纠纷,金鼎锌业四家股东起诉宏达集团和公司。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2017)最高法民终915号],判决公司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无效。收到终审判决后,公司多次商请宏达集团就金鼎锌业9%股权后续事项进行协商。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28日、2019年12月9日、2021年3月16日、2022年2月10日、2023年1月5日向宏达集团发送《商请函》,要求宏达集团就金鼎锌业9%股权后续事宜进行协商处理;宏达集团分别于2021年3月29日、2022年2月23日、2023年1月9日回函公司,表示对相关事项正在做法律层面研究。
在宏达集团、宏达实业破产重整期间,经2023年9月5日召开的公司总经办专题会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向宏达集团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正式报送了《债权申报材料》,就2009年3月公司受让宏达集团原持有的金鼎锌业9%《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普通债权,向管理人提出债权申报。2024年7月2日,法院发布《民事裁定书》(2023)川0682破1号之二,对债权人宏达股份普通债权审查确定金额为 1,092,459,606.57 元 (其中债权本金 928,735,200.00 元,利息163,724,406.57元)。
2024年7月19日,什邡法院作出(2023)川0682破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宏达集团、宏达实业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宏达集团、宏达实业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除拟继续保留在宏达集团、宏达实业名下的资产外,宏达集团、宏达实业剩余账面值共计1,266,611.02 万元的资产以及宏达集团、宏达实业作为担保方或连带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形成的对主债务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的追偿权将通过资产注入信托计划并将信托受益权分配给债权人的方式、或者将资产处置变现的方式筹集偿债资源并用于清偿债务人所负债务。公司作为本次重整案的普通债权人,自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一次性获得现金清偿3,911.01万元,最
终以实际收到的现金清偿款为准;剩余未获现金清偿债权部分,将以每1元普通债权分得1份上述信托受益权份额。目前,信托计划尚未设立,最终登记的信托受益人范围、信托受益权份额总数、注入信托计划的资产价值等尚存在不确定性。
因此,公司自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一次性获得的3,911.01万元现金清偿款,在重整方案未得到执行、公司未实际收到清偿款之前,该债权的清偿率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暂不确认相关资产与收益。在后期公司实际收到清偿款时,公司将按收到清偿款的金额计入收益类相关科目,列报在营业外收入,并在附注中适当披露。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现金清偿款。根据经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剩余未获现金清偿债权部分,将以每1元普通债权分得1份上述信托受益权份额。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信托计划尚未设立,最终登记的信托受益人范围、信托受益权份额总数、注入信托计划的资产价值等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判断上述债权受偿事项是否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及具体影响金额,若出现影响上述事项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内容详见公司于2009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09-009),2019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重大民事诉讼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临2019-001),2024年7月3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确认公司债权申报的公告》(临2024-023),2024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临2024-026),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宏达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六)公司被要约收购事项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蓉城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蓉城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10个信托计划持有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名嘉百货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名嘉百货信托计划”)100.00%的信托受益权,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持有公司100,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92%。
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参股公司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让蓉城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10个信托计划合计共93.15%的信托受益权,进而间接控制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4.92%股份。该事项完成前,蜀道集团已直接及间接通过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6.39%的股份;该事项完成后,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控制公司31.31%的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收到蜀道集团出具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于2024年10月30日收到《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收购为向除蜀道集团、宏达实业、名嘉百货信托计划之外的其他所有股东发出的全面要约,无其他约定条件。要约收购数量为1,395,762,5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8.69%,要约收购的价格为
4.55元/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3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本次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不以终止宏达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期届满时社会公众股东持有宏达份的比例低于股本总额10%,宏达股份将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临2024-067)和《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临2024-071)、《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临2024-072)、《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相关风险。
(七)金鼎锌业合同纠纷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现金加资产抵债方式已向金鼎锌业返还利润650,668,824.32元,尚有应付金鼎锌业返还利润款本金423,433,331.08元及延迟履行金。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延迟履行金216,169,319.85元。返还利润本金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计入损益;延迟履行金计入各期损益,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延迟履行金20,303,628.23元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因本案,执行法院成都市中院、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对公司名下部分资产予以冻结、查封:公司所持7家子公司的股权被冻结;公司名下位于什邡市的135套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27,907.28㎡)被查封,截至报告期末因本案被查封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41,784,446.03元,公司11宗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合计309,440.7㎡)等无形资产被查封,截至报告期末因本案被查封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36,194,540.32元。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被查封的房产、土地等未被限制正常使用,公司仍可正常
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若法院对该案执行采取进一步措施,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进展,根据该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编制单位: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86,075,896.81 | 175,384,788.0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4,512,863.94 | 29,793,000.35 |
应收款项融资 | 128,808,652.93 | 182,548,873.93 |
预付款项 | 87,336,700.53 | 37,283,515.0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198,265.79 | 2,309,352.2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19,307,065.05 | 498,829,972.9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118,700.08 | 28,417,239.51 |
流动资产合计 | 973,358,145.13 | 954,566,742.0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5,120,504.72 | 145,385,623.0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38,746,048.57 | 888,896,800.42 |
在建工程 | 76,109,774.69 | 21,804,112.9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069,106.61 | 2,786,735.54 |
无形资产 | 69,135,541.71 | 72,648,476.2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2,524,066.68 | 30,976,991.6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49,963.42 | 658,016.5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840,000.00 | 23,840,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79,095,006.40 | 1,186,996,756.51 |
资产总计 | 2,152,453,151.53 | 2,141,563,498.5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10,120,000.00 | 712,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415,000.00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61,809,339.32 | 180,055,577.8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47,380,454.13 | 147,019,726.9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5,023,795.73 | 40,543,142.45 |
应交税费 | 2,652,808.62 | 9,729,614.95 |
其他应付款 | 715,355,643.15 | 697,353,689.4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0,057.80 | 200,117.54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50,652.06 | 925,095.76 |
其他流动负债 | 14,037,149.85 | 13,634,702.14 |
流动负债合计 | 1,757,744,842.86 | 1,801,261,549.6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985,828.66 | 1,702,045.10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5,011,360.86 | 16,425,610.9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47,044.96 | 2,071,381.0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944,234.48 | 20,199,037.01 |
负债合计 | 1,775,689,077.34 | 1,821,460,586.6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32,000,000.00 | 2,032,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076,735,901.32 | 3,076,692,850.3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6,023,240.27 | -41,534,253.18 |
专项储备 | 4,271,082.68 | 4,022,599.47 |
盈余公积 | 172,703,990.51 | 172,703,990.5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902,923,660.05 | -4,924,217,854.6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76,764,074.19 | 319,667,332.55 |
少数股东权益 | 435,579.4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76,764,074.19 | 320,102,911.9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52,453,151.53 | 2,141,563,498.58 |
公司负责人:乔胜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帅巍 会计机构负责人:帅巍
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编制单位: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2024年前三季度 (1-9月) | 2023年前三季度 (1-9月) |
一、营业总收入 | 2,419,136,750.32 | 2,242,008,975.76 |
其中:营业收入 | 2,419,136,750.32 | 2,242,008,975.7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362,573,995.17 | 2,296,191,182.00 |
其中:营业成本 | 2,186,851,558.08 | 2,110,615,782.0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7,874,847.24 | 6,735,855.31 |
销售费用 | 16,882,493.13 | 17,358,144.20 |
管理费用 | 106,157,099.79 | 115,121,340.16 |
研发费用 | 1,471,489.03 | 1,492,849.67 |
财务费用 | 43,336,507.90 | 44,867,210.61 |
其中:利息费用 | 44,380,832.50 | 46,107,767.11 |
利息收入 | 1,252,262.85 | 1,459,889.55 |
加:其他收益 | 2,324,450.04 | 2,813,917.7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861,029.16 | 898.0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5,861,029.1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35,629.52 | -571,027.7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30,518.75 | -7,947,433.3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51,129.22 | 663,898.5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811,156.98 | -59,221,953.03 |
加:营业外收入 | 459,638.15 | 1,655,844.33 |
减:营业外支出 | 85,568.21 | 314,556.2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3,185,226.92 | -57,880,664.95 |
减:所得税费用 | 1,887,476.71 | 11,086,722.0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297,750.21 | -68,967,387.0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297,750.21 | -68,967,387.00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294,194.59 | -68,999,193.14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55.62 | 31,806.14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5,511,023.94 | 55,055.53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5,511,012.91 | 55,050.02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511,012.91 | 55,050.02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944,565.52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415,000.00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8,552.61 | 55,050.02 |
(7)其他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03 | 5.51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6,808,774.15 | -68,912,331.47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6,805,207.50 | -68,944,143.12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566.65 | 31,811.65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05 | -0.0340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05 | -0.034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乔胜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帅巍 会计机构负责人:帅巍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编制单位: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2024年前三季度 (1-9月) | 2023年前三季度 (1-9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96,060,151.72 | 1,850,395,292.86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8,165,030.86 | 18,437.2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477,748.89 | 10,635,462.7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53,702,931.47 | 1,861,049,192.8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35,684,534.88 | 1,593,691,147.47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6,461,696.29 | 203,518,568.7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0,820,987.11 | 59,896,719.7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349,461.58 | 51,980,892.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46,316,679.86 | 1,909,087,328.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7,386,251.61 | -48,038,135.3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599,901.11 | 7,629,202.67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4,555.1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99,901.11 | 7,703,757.7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5,199,318.94 | 15,996,046.7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1,670.7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330,989.64 | 15,996,046.7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731,088.53 | -8,292,288.9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1,020,000.00 | 58,84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020,000.00 | 58,84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2,900,000.00 | 71,49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537,192.91 | 24,357,207.7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7,815.0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965,007.99 | 95,847,207.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945,007.99 | -37,007,207.7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9,943.82 | 55,168.7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0,690,211.27 | -93,282,463.2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4,763,932.84 | 260,983,234.8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5,454,144.11 | 167,700,771.58 |
公司负责人:乔胜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帅巍 会计机构负责人:帅巍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