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债权债务转移的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新能源”)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拟以除保留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进项税)、长期股权投资(桂林海威船舶电器有限公司75%股权、北京宁银西北轴承销售有限公司45%股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西北亚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6%股份)、无形资产(柴油机土地)以外的全部资产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电投”)持有的电投新能源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出资产将由宁夏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投全资子公司宁夏金天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出资产承接方”)作为相关资产与负债的承接方承接相关法律权利或义务。
为进一步保障债权人、债务人权益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确保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公司置出资产中相关债权债务转移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1. 针对2024年7月31日之前(含当日)公司享有债权的债务人,自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视为完成债权转让事宜,置出资产承接方依法取得相关债务的债权人地位。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相关债务人届时应直接向置出资产承接方履行相关债务人义务,履行债务的方式和条件不变。如公司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完成时点之后向公司清偿相关债务的,公司将与相关方予以沟通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债权转移。
2. 针对2024年7月31日之前(含当日)依法对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与公司联系协商办理有关债务转移事宜,相关债权人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采取书面形式提出声明或意见,逾期未办理者视为同意本次债务转移事宜。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债务转移手续。
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联系人:郭维宏
联系电话:0951-8697187电子邮箱:btsy000595@126.com联系地址:宁夏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388号)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