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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隅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1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隅集团”)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0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二、关于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额度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办理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可继续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DFI资格,或申请注册合计不超过 400 亿元的各类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专项额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下列事项:制定后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在2年注册有效期内择机确定具体发行产品、发行时间、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事项,并组织实施上述发行方案。详情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4-013)及《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5)。

根据监管要求,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制定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方案:

1、注册发行品种及规模:拟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人民币100亿元,注册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拟申请注册中期票据额度人民币120亿元;拟申请注册永续中票额度人民币180亿元。最终注册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分批次发行。

3、发行利率: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置换银行贷款、债券、补充流动资金等各项资金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刘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

特此公告。

附件:刘宇先生简历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刘宇先生简历

1982年7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刘先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民商经济法)专业、中央财经大学法律专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公司律师、经济师。刘先生于2005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副部长、法律合规部部长,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等职。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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