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批准报出根据要求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具体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1)。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