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7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部分预计无法收回的资产进行了核销,具体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2024年7-9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83,920.53万元,计提其他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2,036.13万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85,956.66万元,对净利润的影响超过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0%。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7-9月 计提金额 |
一、信用减值损失 | 83,920.53 |
其中:长期应收款 | 24,291.59 |
应收款项 | 16,022.47 |
其他贷款和应收款 | 15,438.00 |
融出资金 | 12,419.33 |
应收融资租赁款 | 10,936.04 |
其他 | 4,813.10 |
二、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2,036.13 |
合计 | 85,956.66 |
1.长期应收款2024年7-9月计提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人民币2.43亿元。对于售后回租业务,根据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变化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并确定相应的信用损失准备,采用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法或单项测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2.应收款项2024年7-9月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人民币1.60亿元。对于应收款项,根据应收款项对象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其信用资质,综合评估应收款项对象的预期可回收现金流量,采用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法或企业会计准则允许的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3.其他贷款和应收款2024年7-9 月计提其他贷款和应收款减值准备人民币1.54亿元。对于其他贷款和应收款,根据其他贷款和应收款的最新状态、公开的或可获取的有关借款人的信息、抵质押物的价值、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最新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可收回情况,期末依据可收回金额与未偿还贷款金额差额计提减值准备。4.融出资金2024年7-9月计提融出资金减值准备人民币1.24亿元。对于融出资金业务,根据融资主体特征和担保证券预期处置变现状况,综合评估融资主体的预期可回收现金流量,采用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法或单项测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5.应收融资租赁款2024年7-9月计提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人民币1.09亿元。对于融资租赁业务,根据应收融资租赁款的信用风险变化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并确定相应的信用损失准备,采用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法或单项测试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6.其他除上述长期应收款、应收款项、其他贷款和应收款、融出资金、应收融资租赁款等资产减值损失外,依据其他各类业务的性质,对面临的其他各类信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对其他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管理办法,2024年7-9月计提其他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0.68亿元。
二、核销资产情况
公司2024年7-9月对部分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应收款项、长期应收款进行核销,共计人民币15,506.33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7-9月 核销金额 |
应收融资租赁款 | 7,202.67 |
应收款项 | 6,125.89 |
长期应收款 | 2,177.77 |
合计 | 15,506.33 |
1.应收融资租赁款
2024年7-9月核销中小微及个人客户应收融资租赁款人民币0.72亿元。上述应收融资租赁款由于经追索180天以上或穷尽诉讼等一切可行手段仍无法收回,根据公司核销相关规定将其作为呆账予以核销。
2.应收款项
2024年7-9月核销应收款项人民币0.61亿元。上述应收款项由于账龄过长,经多种渠道催收后无收回可能性,根据公司核销相关规定将其作为呆账予以核销。
3.长期应收款
2024年7-9月核销中小微及个人客户长期应收款人民币0.22亿元。上述长期应收款由于经追索180天以上或穷尽诉讼等一切可行手段仍无法收回,根据
公司核销相关规定将其作为呆账予以核销。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7-9月,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85,956.66万元,核销资产人民币15,506.33万元,减少利润总额人民币85,956.66万元,减少净利润人民币70,058.30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十一次(第三季度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及核销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及核销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