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308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均为亲自出席。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光瑞女士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