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丽洁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
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产业化与应用成果转化项目”、“聚乙二醇化药物及医疗器械(临床实验)研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此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特此公告。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