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邓钊先生、杨万丽女士、曹岷女士、胡鸿高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编制过程中,不存在参与季度报告编制的相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虎先生、郭新义先生、侯灿女士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部分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或“C”,其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或50%,公司须作废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该部分应作废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数量0.6478万股。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虎先生、郭新义先生、侯灿女士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