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30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颖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