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企业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内容
由于应用指南的上述变化,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二)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相关规定执行,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在“营业成本”项目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关于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的列报,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净利润,主要影响为调增2024年1-9月营业成本120,497.7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相应调减销售费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