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主持,六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所形成的决议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056号《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经审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