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9)。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