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发出通知,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天翔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审议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与会监事回避。
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