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现场出席7名,董事长袁微微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成员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8)。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0)《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 2024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2)。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