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宪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编制完成《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与会董事同意《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强公司特种高分子材料产品原材料自主可控能力,为新技术和新产品持续开发提供保障,同意公司拟通过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向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捐赠人民币100万元,用于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有机高分子材料领域的研究建设。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