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芝生物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芳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肖长锦、朱佳军、朱云国、寿淼钧、毛磊、梅乐和、罗春华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9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