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行政大楼三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0月15日 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唐雪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等法律、规则以及《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一)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