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新稿)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9日
2.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艾录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4. 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0月25日通过电讯方式
5. 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阮丹林
6. 会议出席人员:阮丹林、钱慧浩、胡军林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与会监事经审核,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回避表决情况:无。
4.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