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聘期届满,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费用总额为不含税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元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
3、业务信息
立信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事务所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事务所 | 2014年报 | 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 |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事务所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80万元 |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5、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徐冬冬 | 2009年 | 2006年 | 2012年 | 2022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杨艳 | 2004年 | 2003年 | 2012年 | 2020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巫扬华 | 2005年 | 2005年 | 2010年 | 2022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冬冬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3年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2年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1年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艳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3年 |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业务合伙人 |
2022年 |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业务合伙人 |
2021年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业务合伙人 |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巫扬华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3年 |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2年 |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1年 |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不含税金额68万元整,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格证照、执业情况及诚信纪录进行了核查,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事务所聘期届满,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费用为人民币不含税金额陆拾捌万元整。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料;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