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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国际: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0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本部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监事6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监事6人。宋太纪监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夏爱东监事代为表决。王钰监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祝彤监事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曹世光主席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三、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括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决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北京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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