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斌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58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1 提名沈升尧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 提名钱静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