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2 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底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30 日实施了 2012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2 年 6 月末总股本为 11760 万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 税)】,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关于发行价格调整的相关约定: “若 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 应调整” ,本次 2012 年中期利润分配后并截至下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本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由之前确定的 14.72 元/股相应调整为 14.64 元/ 股,即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 14.64 元/股。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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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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