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晓光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批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2024年10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