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4人,实到4人。公司董事长吴海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续期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该议案直接提交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续期一年,续期后额度合计为不超过3.80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包含《财务资助续期协议》签署日2023年10月13日前华讯科技已实际向公司无偿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续期金额325,033,772.02元)。
上述财务资助即将到期,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华讯科技同意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续期一年,续期后额度合计不超过3.6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包含《财务资助续期协议》签署日2024年10月28日前华讯科技已实际向公司无偿提供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华讯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4-052的财务资助余额续期金额328,065,457.10元),资助的期限为一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向华讯科技提出资助需求,并且可以在资助有效期内及资助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鉴于本次资金提供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讯科技,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公司认定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李哲宇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