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为保证该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决议有效期内及前述额度范围内全权负责并自主选择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长应确保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 委托理财期限
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为保证该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决议有效期内及前述额度范围内全权负责并自主选择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长应确保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不可控以及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公司将谨慎选择理财产品,并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不可控以及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公司将谨慎选择理财产品,并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一)《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