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出席并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雪侠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本次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有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