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书面或电子文件的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经通讯表决,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经通讯表决,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法治国企建设,推动公司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控风险,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桂林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见巨潮资讯网。
3.经通讯表决,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安排,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的借款额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在上述借款额度内,最终以上述三家银行实际批准的借款额度为准,每次借款的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及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借款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