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发来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已收悉,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截止目前,除上市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及连宗盛先生不存在对科新发展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本次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贵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回复。
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连宗盛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