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张叶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