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9:00在公司高新园区A13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会议由董事长彭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4年投资计划中期调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24年投资计划中期调整方案,原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53179.05万元,调减1.34亿元,另新增固定资产零星投资项目4679.90万元。
三、《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结合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结果,并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
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
四、《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彭欣、董坤、赵伟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未在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完毕,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公司决定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79,909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会定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 2:00 时,在公司驻地以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