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签授信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重签授信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于2024年3月19日披露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48)。
为进一步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经公司与兴业银行协商,近日重新签订授信额度合同,将授信到期日由2025年1月25日延期至2025年10月16日。担保合同随之重新签订,担保期限仍为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提供本次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授信和控股股东为该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合同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二、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重新签署的授信合同;
2、申东日、翁洁与兴业银行重新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