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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加芯彩:关于相关股东《自愿锁定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之承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9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股东《自愿锁定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之承诺》的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加芯彩”、“公司”)近日收到股东仇大波先生、张士学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锁定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之承诺》。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仇大波先生、张士学先生自愿追加其股份锁定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追加承诺之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自然人仇大波先生、张士学先生,均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股东,二人分别持有公司股份388.80万股、233.28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3.6%、2.16%。

二、追加承诺之股东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承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仇大波先生、张士学先生针对其上市前持有股份,做出如下承诺(以下简称“原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若相关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人自动适用变更后的要求。

3、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根据原承诺,仇大波先生、张士学先生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为2023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6日。自公司上市日至本公告日,仇大波先生、张士学先生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本次追加承诺情况

按照原承诺,仇大波先生、张士学先生所持股份将于2024年11月6日锁定期满。基于对公司发展战略的高度认同、对公司重视股东回报的高度认可、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念,为支持公司实现未来战略,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仇大波先生、张士学先生自愿承诺不以低于公司发行价格(公司股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减持公司股票,该承诺有效期六个月,即自2024年11月7日至2025年5月6日。原承诺其他条款不变,继续有效。

四、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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