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振宇先生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在2024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审议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此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