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淑青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90)。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