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26号院1号楼18层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曹胜奎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6人,代表股份70,435,5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1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9,687,0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2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1人,代表股份748,4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3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1人,代表股份748,4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1人,代表股份748,4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3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胜奎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主持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135,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6%;反对270,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6%;弃权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8,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786%;反对270,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999%;弃权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1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王莹律师、王娜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