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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劲嘉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9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8,787,182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人民币8.74元/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4,618,100.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210006)。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万元)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52,200.0052,200.0019,661.8118,657.74已结项
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51,928.6038,427.0038,427.0035,524.58已结项
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7,981.967,981.967,981.964,632.87已结项
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9,582.729,582.729,582.728,398.21已结项
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8,322.248,322.248,322.245,963.512024年12月31日
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15,140.0015,140.0015,140.0014,601.19已结项
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15,392.0015,172.0815,172.088,101.842024年12月31日
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39,290.0018,174.00--不适用
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18,174.0018,174.00已结项
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30,000.0030,000.00已结项
合计199,837.52165,000.00162,461.81144,053.94-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440,539,372.57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236,431,102.79元,募集资金支付使用1,204,108,269.7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1,905,903.99元,扣除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2,172,824.21 元,加上利息收入61,833,298.53元,扣除支付手续费52,907.48 元,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3,953,215.26元(其中期末活期存款余额5,953,215.26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98,000,000.00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延期的原因及调整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将在原有工业产业园内进行装修和安装打样及测试生产线、检测中心,装修设立创新中心研发办公室,充实完善创新中心技术人员,

增加设备和软件。预计效益:本项目不涉及产能,因此不进行效益测算。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企业智能包装新产品研发过程中的试制试验水平,增强企业产品研发能力,提高产品档次,加快新产品推出速度,促进经济效益的快速增长。

(二)项目延期的原因

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9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8,101.8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7917.17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投资进度为53.04%。受当前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及社会消费市场的动态调整,以及客户及市场需求等因素所影响,公司基于发展战略和包装行业的发展趋势,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公司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延期。

(三)调整前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项目名称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行业趋势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等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目前,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正常进行之中,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管理及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效益。

五、内部审议程序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而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事项不存在影响原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史松祥胡征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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