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4-075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信永中和”)
2、该事项尚需提交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彭让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杨宏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秋霞女士,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1次,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彭让 | 2022.10.8 | 监管谈话 | 云南证监局 | 因川金诺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被出具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2 | 李秋霞 | 2022.10.8 | 监管谈话 | 云南证监局 | 因川金诺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被出具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9万元,合计149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如获通过,将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