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10月24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范振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