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6 |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 公告编号:2024-027 |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东宝生物能源分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方式发送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春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监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