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盛建华先生、潘淑新女士、高宝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开鹏先生、刘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提名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10月28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盛建华 | 张开鹏 |
刘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