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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受让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受让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受让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57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21日过户至“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3.2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4年5月27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受让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第一批)的议案》。因公司

已实施完毕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将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份受让价格由3.27元/股调整为3.17元/股,并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进行分配。

二、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受让价格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期间,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该标的股票的受让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受让股份的价格由3.27元/股调整为

3.17元/股。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受让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受让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就本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受让价格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受让价格相关事项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就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继续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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